作為場館的運營者,你根部不需要自己創造你提供的所有場館活動項目。作為場館運營方首先確定你自己的核心業務并專注于此。然后邀請其他業務機構和公司在場館內推出你的非核心業務:例如餐飲,運輸、廣告等。引進這些其他行業合作伙伴的目標是取得雙贏的合作伙伴關系。
設施共享管理
在適當的情況下,2個或者更多的機構或組織可以共同分享使用一個運動或休閑場館。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擴大場館的訪問量、最大化使用率、分攤運營成本,從而在場館中創造最大的價值。
你能和誰進行合作呢?
運動及休閑設施潛在合作伙伴包括:中小學、大專院校、運動協會、老年活動中心、居委會、社區中心、教堂、社區健康中心、兒童診所、健康與健身俱樂部、藝術與娛樂場館等。
分享各自運動設施的收益與優點是:創造多樣性與最大化場館使用率、分擔運營成本、將場館變為社區中心——市民接受活動與服務的焦點、創造分享服務資源和專業知識的可能改善和各個組織的關系、增加市民對場館的歸屬感、減少場館被毀壞的可能。
設計要素
一個多方共享的場館當然應該位于人口密集的區域,并且場館所在地可以讓場館客戶方便安全的到達不。場館在區域與功能設計上要靈活多樣,這樣才能推出一系列的活動項目,并且擁有足夠的運營和儲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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