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市凡涉及高危體育項目的新辦體育場館均須先經過體育部門的審批,再辦理工商等相關手續。
5月1日,國家體育總局等五部委聯合發布公告,將游泳、滑雪、潛水、攀巖等4個項目列為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公告中要求,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單位和相關部門應做好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針對我市現行的后置管理即先辦營業執照再報體育部門的情況,我市積極落實相關要求。5月1日起,凡涉及高危體育項目的新開的體育場館必須先去體育局備案,獲得許可后才能辦執照營業,否則就會受到行政處罰。
針對正在經營的高危體育項目的場館,市體育局一方面宣傳安全保護措施和硬件要求標準,促使其盡快整改,另一方面與工商等部門聯合成立執法隊,對我市相關場館進行監督管理。
此外,按照相關條例,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進行健身指導為職業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市體育局方面表示,目前,我市已經在游泳項目上對職業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進行了培訓,并要求游泳場館的指導人員要持證上崗。接下來,有關攀巖項目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工作也將陸續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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