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8個月的上報材料、匯總初查、實地評估、意見反饋、小組討論、終審評議等工作,全國第七批“游泳之鄉、先進游泳池館”名單在京揭曉。遼寧省大連市、浙江省溫州市等14個縣、市、區被評為“游泳之鄉”,國家體育總局訓練局游泳館、杭州市健身中心游泳池等全國各地67個游泳池館被評為“先進游泳池館”。 經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由游泳運動管理中心負責實施的2001至2004年創建第七批全國“游泳之鄉、先進游泳池館”工作是從2004年4月開始在全國21個省市陸續開展的。據了解,全國“游泳之鄉、先進游泳池館”評選每四年一屆,獲得稱號的單位將受到表彰,被授予榮譽牌匾,并將獲得一定的物質獎勵。每屆的評審辦法都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同時每屆評選時將對獲選單位進行檢查,不合格的將被撤去“游泳之鄉、先進游泳池館”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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