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詞條中,“商業價值”一詞被作為“體育”的組成部分而赫然在列,體育蘊含和發揮的巨大商業價值,早已人所共知。盡管如此,人們卻依然不會忘記體育的本質精神,不敢忘記“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這一中國體育事業發展的宗旨。
但現在,有些體育場館卻被利益遮蔽了雙眼,似乎要徹底忘記自身應有的公益屬性了。作為長沙地標建筑之一的賀龍體育中心,自2004年建成以來始終沒有向公眾開放,甚至在政府強力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的背景下,曾舉行過全面對外開放儀式的賀龍體育館,其管理人員都對賀龍體育館的開放表示出“竟有此事”的驚訝。偌大一片青草地,能容納市民的竟然只有“進去上個廁所”的空間。
當然,“上個廁所”這樣的腸部運動,勉強也可以算作運動之一,但顯然與市民的真正需求相去甚遠。用納稅人的錢修建起來的公共體育設施,納稅人理應有進行合理使用的權利。政府將這樣的公共資源交予有關單位管理,目的在于確保場館的有序合理使用,并非要讓它與市民公眾絕緣。遺憾的是,現在確實有人誤會了政府的意圖,這實在是有負于該場館以新中國體育事業奠基人——賀龍元帥來命名的本意啊!
管理維護的費用龐大,或許可以作為追求商業經營的一個說辭,但一針見血的解釋應該莫過于,讓市民享受和使用公共體育設施,館方得到的收益顯然要遠遠小于辦演唱會、辦各種會展的收益。還有一種說辭是:賀龍體育館不開放的理由,在于它是“競技和訓練的場地”。如果非要以此為借口,只能說,被忽視的是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被蔑視的則是廣大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體育運動水平。
和平年代,體育被視為各國之間進行競爭和交流的形象標桿,然而具化到這一片孕育了體育湘軍的熱土上,卻只能化為一座靜靜匍匐在湘江水畔的冰冷建筑,形體龐大,卻毫無人氣,紋飾輝煌,卻空空如也。或許我們不該太過苛刻地讓一座建筑來承擔發揚體育精神的使命,只不過,當我們看到妙高峰旁、仰天湖上的這座場館,想起毛主席曾發出的“文明其精神、野蠻其體魄”的呼喊,再想起市民想進去健身卻“可望而不可及”,又焉能不發出喟嘆呢!?
魂兮歸來!回來吧,體育場館的公益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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