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彼得堡財政支出項下的采購采取多種辦法。按政府采購法和行政條例規定,定額以上的政府采購需經過競標。定額以下可通過市場采購、唯一供貨商采購、詢盤采購等方法實施。為加強對政府采購的管理,提高采購透明度,較少舞弊,設立三級招標委員會:采購部門招標委員會,跨部門招標委員會,市政府招標委員會,分級對采購進行監督和審查。 -市政府下設的專門委員會負責超過5000萬盧布的項目,該委員會由主管經濟的副市長任主席。 -7個跨部門委員會負責從500萬-5000萬盧布的采購審批,分別由7位副市長或市政府成員牽頭。 -60個預算分配機構的下設委員會負責低于500萬盧布的項目的審批。 按2004年10月市政府規定的辦法: -自由采購:10萬盧布(2004年10月前為3萬盧布)以下的采購可由采購單位自行決定采購辦法,可通過招標委員會也可不經競標委員會; -詢盤采購:25萬盧布以下市場現有物品的采購,需在互聯網上公布部門招標采購條件向供貨商詢盤,部門招標委員會從應盤者中選取符合條件且價格最低者簽訂采購合同; -公開招標:25萬盧布以上的物資和服務采購,需通過公開招標。由競標委員會選最優者,再由采購單位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例外情況是:遇到自然壟斷企業,或不可抗力及緊急情況時可考慮通過“唯一來源”方式,向唯一供貨商采購或向自然壟斷企業采購(如電力、供水、供氣等),但仍需經相關級別的委員會審批,如市政府競標委員會有權決定100萬盧布以上的緊急采購;跨部門競標委員會決定10萬-100萬盧布的緊急采購。 2003年12月圣市政府曾決定,今后政府采購不再采用非競標辦法,市長多次宣稱要使政府招標采購比例占到采購總額的75%以上。但實際上通過公開招標或詢盤方法進行的采購比率并不高。2004年政府采購金額490億盧布,通過公開競標方法的不過32%。通過“單一來源”和壟斷企業的采購占65%以上。2005年前7個月政府采購金額423億盧布,通過公開方法采購金額達到40%,比上年有所提高。但距離75%的目標尚有很大距離,要實現這一目標難度很大。 目前,各政府采購單位多在政府采購網http://www.gz-spb.ru或主要經濟類報刊上發布政府采購信息。但金額一般都在300萬盧布以下。大額采購往往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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