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前出臺《轉變發展方式意見》及《體育設施開放管理辦法》、《群眾體育方案》、《競技體育方案》3個配套文件,加快推進體育發展方式轉變。文件對公共體育場館免費優惠開放、街鎮建立健全體育工作中心(站)及國民體質監測點、推進管辦分離等問題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廣州加快轉變體育發展方式以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為民惠民為主旨,力爭到2016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口保持50%以上;城鄉居民體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 為此,《體育設施開放管理辦法》提出,由政府投資興建的公共體育場、體育館及附屬設施每天向社會開放不少于12小時;游泳場館夏季開放每天不少于6小時。室外乒乓球臺、羽毛球場、門球場、排球場、健身路徑、健身廣場和田徑場跑道等公共體育設施免費向社會開放。 按照該辦法的惠民力度,據測算,廣州市、區縣級市兩級公共體育場館收入將減少10%至15%,市屬場館每年需補貼1500萬元至2250萬元,區縣級場館每年需補貼1300萬元至1950萬元。這筆補貼將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并由體彩公益金解決。“而無區屬場館的區(縣),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向非公共體育場館購買服務時段并向社會開放。”廣州市體育局局長羅京軍表示。 配套文件《群眾體育方案》規定,健全街(鎮)全民健身組織,到2016年實現全市100%街(鎮)有文化(體育)工作站(中心)、社會體育指導員服務點和國民體質監測點。經初步測算,從2013年到2016年,此項經費共需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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