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印發通知,要求具備開放體育場地條件的學校逐步向社區居民試點開放。目前,全市已有63所中小學實施了開放工作。據介紹,從今年9月起,南京市要求玄武、秦淮、建鄴、鼓樓四區每個街道,選擇一所具備開放條件且周邊居民需求較高的中小學體育設施向社會公眾試點開放,市屬學校參與試點工作(10月13日《中國教育報》)。
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大,人民群眾的健身熱情也不斷高漲,但由于多年來我國公共體育設施的缺乏,公眾往往會把健身需求的目光投向開放學校的體育設施上。因此,南京市要求部分學校向社區居民試點開放體育場地,不失為一種積極有益的嘗試。
學校體育設施作為公共體育設施的一部分,理應向社會公眾開放,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公共體育設施不獨只有學校擁有,現如今大量的機關事業單位包括一些壟斷性企業,都有自建的體育運動場館,與學校體育設施相比,它們都具有公共屬性,都是納稅人的錢建起來的,且其條件往往都比學校好,利用率卻比學校低,如果我們能讓這些公共體育設施也開放起來,其效果恐怕要比僅僅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好得多。
其實,讓更多公共體育場館向公眾免費開放,讓現有的各種體育設施能夠物盡其用,彰顯的是一種公益責任。這個責任,不獨學校應該有,社會各界也都應該有。因此,希望各類公共機構也能加入到開放體育設施的“大軍”中來,讓更多因資源分配問題而閑置的體育場館能“物盡其用”,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將體育場館免費開放情況制成“健身地圖”,附以坐落位置、場地設施種類、開放時間等事項,向公眾提供指引,給公眾提供便利。這不僅是體育設施姓“公”的責任所系,也是公共部門自身轉變作風、服務社會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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