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的將來,廣州市民可以付費到市內各高校、中小學,使用體育場館設施進行鍛煉,其中常用場館將實行政府指導價,部分場館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是否開放體育設施,將由學校自主決定,不設強制措施。5月16日,廣州市發(fā)改委就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收費有關問題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于10日內向市發(fā)改委遞交意見建議。
按照征求意見稿,本次開放系鼓勵具備開放條件的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按照不以營利為目的,合理補償體育設施運營成本的原則,制定廣州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收費政策。
廣州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收費,原則上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下調不限。但部分收費項目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管理,比如學校較少開放的田徑場、健美操室、棋室、體育館、排球場等項目以及利用學校體育設施開展的各類非強制性培訓課程收費,由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單位自行制定。利用學校體育設施開展群體商業(yè)性體育競賽、演出、展覽等活動的,由管理單位與相關單位協(xié)商確定收費標準。
學校體育設施優(yōu)惠政策與市內體育場館基本相同:向社會開放的室外乒乓球臺、羽毛球場應免費開放。其他體育設施對傷殘人士、老年人實行5折優(yōu)惠開放,對學生、低保對象實行6折優(yōu)惠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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