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起,由區體育局牽頭,聯合區會同衛生、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聯席檢查執法隊伍對全區50個游泳場所的軟硬件設施進行了檢查。“與往年相比,今年在游泳場所燈光的亮度要求上有提高, 從過去的80 勒克斯提高到了200勒克斯。”區體育場館管理中心主任王國林介紹。
記者了解到,200勒克斯相當于40瓦白熾燈發出的光,這種光比較柔和,不會刺眼。首日的檢查中,聯席檢查執法隊發現星級賓館內設游泳場所的光照條件均能達到要求,而橫林月光健身中心男女出入區域燈光較暗,檢查組當即告知經營方更換較合適的電燈。
“泳池通道和水面燈光亮度均達不到200勒克斯的照明救生標準,很容易導致溺水人員沉入池底時不能及時發現和施救。”王國林表示。
據了解,自2013年游泳列入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開始,武進區四局安全聯合檢查逐年嚴格,要求所有游泳場所必須申領《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開業經營,這個要求既是保護廣大泳客的人身安全,亦是保護各游泳經營單位的利益。每到一處,聯席檢查執法隊伍都認真查閱游泳場所管理制度和臺賬資料,詳細了解高危行業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救生員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辦理,以及安全管理、救生防護、衛生防疫、應急預案等工作落實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檢查組當場提出了整改意見。
檢查組還要求泳池管理負責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必須把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加強救生員培訓管理,定期開展泳客遇溺救援演練,讓每一位市民都能充分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此次聯合檢查執法將持續到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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