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政府新聞辦聯合北京市體育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情況。《條例》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針對場地、設施供給不足等問題,明確指出一系列規定和辦法。
《條例》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體育場地、設施,對專項的健身社會組織、健身團隊和本社區的健身社會組織、健身團隊有序開放;使用這些場地設施進行健身活動的健身社會組織、團隊必須先行在轄區鄉鎮、街道備案。區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動中小學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向未成年人免費開放體育設施。
北京市體育局群體處處長史江平介紹,北京市相關部門已經做了大量工作,研究中小學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問題,目前全市600所中小學體育場館已經試點對外開放,這一數字占到有條件開放的中小學的70%.
而對于部分家長擔心開放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是否會影響到教學以及學生的安全,史江平強調,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會確保有序開放利用,“我們說的中小學體育場館對外開放,是指有條件的中小學體育場館對外開放。開放的區域跟教學區域是分隔開的,不會影響到學生的正常上學。所以家長在這方面的擔憂是過慮的。同時更多的是節假日學生放學以后的開放,對正常教學秩序是沒有影響的。”
同時,為了貫徹落實《條例》,還將制定至少4個配套文件,其中包括《北京市全民健身團隊登記備案指導意見》,即發揮基層體育組織作用,帶動各級各類人員開展全民健身活動,這也是《條例》的亮點之一。
《條例》規定,健身團隊可以向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或居委會、村委會申請備案,經備案的可以加入本轄區的綜合性健身社會組織,并享受場地、資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北京市體育局新聞發言人盧宏澤說,“目前看各種 跑團 、各種組織非常活躍。我們掌握的本市登記的健身組織7800多個,《條例》出臺以后,我相信這個數字會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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