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的籃球少年和廣場舞大爺大媽,為爭奪體育鍛煉的地盤,從言語對攻到拳腳相向,生生演變成一起震驚全國的公共事件。目前輿論普遍用一句“球場不是廣場”作為事件判斷導向,不管是籃球少年還是廣場舞大媽,都有被妖魔化的嫌疑。
“誰都不是妖魔,誰都不該被孤立!”筆者采訪不少體育場館運營者,他們給出客觀解讀--兩個不同運動需求的群體,因場地資源的缺失而導致的沖突,這是一次矛盾長期累積后的爆發。兩者都是剛需,而剛需卻遠遠不止兩者。
免費的公共體育場地不夠用,是客觀存在的現實。筆者平時常去普陀某公共體育場健身,400米標準跑道,天一暗就“下餃子”都是人,有人抱怨健身體驗不佳。管理方其實有難處,“一晚要容納超過3000人次跑步,我們實施限流,投訴意見不斷,但不限流可能會發生安全問題。”
越是免費的公共健身場所,越是眾口難調。有關部門明明是出于好心開放場地,卻因為僧多粥少、無法做到精準服務,結果還未必能讓健身參與者感到滿意。免費體育場地人滿為患的背后,是“運動剛需”遭遇的三大困惑。
一是體育配套設施遠遠無法滿足大眾需求,可供居民使用的體育休閑場地嚴重不足;
二是體育場館沒有得到合理和正常的使用及管控,不能做好專場專用,經常面臨被占用的情況;
三是體育場館缺乏專業的運營管理。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健身需求也日益多樣化,追求標準化和專業化。這一背景下,僅靠政府供給的體育公共服務,顯然難以滿足老百姓需求。理論上,在政府體育場地有限的情況下,船小掉頭快、市場嗅覺更敏銳、更注重消費者體驗的民營體育場館,理應找到自身巨大的發展空間。畢竟,民營體育企業往往更注重服務品質、更有市場前沿意識,在國家鼓勵體育產業發展的大背景下,更可能受到資本青睞。肩負企業生存和品牌發展任務的民營場館,往往更注重服務品質、坪效利用、器件配備,也能夠為運動愛好者提供更好的運動體驗。
然而,目前民營體育真正的鯰魚效應尚未完全體現。甚至,民營體育場館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困難。一方面,體育場館對土地的要求高,面積層高都是硬指標。我國大中型城市土地資源寸土寸金,可用于建造體育場館的土地資源嚴重稀缺,加之體育場館基本不賺錢,開發商不是傻子,打打算盤之后,當然愿意去用作住宅及辦公使用。
所以,大多數民營體育場館只能利用廢棄廠房、屋頂、停車場等“城市邊角料”土地,但這樣的物業條件,因證照缺乏而導致的工商、消防、衛生等一系列的問題,都制約著體育場館的發展。加之有關體育場館的法律法規缺失,也導致體育場館的建造和運營面臨來自四面八方的審查。民營場館亟待規土和稅務等部門從政策上給予更多支持鼓勵,在法律法規上給予規范和引導。
當然,國家層面近年來一直致力于加強已建成體育場地設施開放管理,進一步盤活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存量資源。在這一點上,民營體育企業又一次大有可為,他們往往具有更專業的運營能力,采用市場化的思路和經營理念。既發揮民營體育企業的活力,又傳承體育場館的優勢,這是當下操作性比較強的一種合作模式。比如上海洛合體育整體承包上海市普陀區體育中心,在保證場館公益性的同時,還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政府和民營體育企業合作的一次成功嘗試。
由于體育場地的歷史欠賬很多,指望全部由政府解決不現實,期待民營企業的市場活力搞定一切也非一日之功。只有真正讓民營體育場館插上市場的翅膀,這個老大難問題才能找到破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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