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深圳公共體育場館如今的尷尬,引人深思:到底是“公益性”與市場化的水火不容,還是因為資產分割等影響了場館在這兩者中取得平衡?
審計報告稱,轉企后社會效益良好但經濟效益不佳,截至今年6月
4家體育場館虧損超2324萬
體育場館負責人認為轉企有悖“公益性”,應把場館轉回事業單位
演出一場接著一場,門票還挺貴,盡管如此,深圳體育館居然是無證經營,且年年虧損!昨日,深圳市審計局公布了對深圳體育場、深圳體育館、深圳游泳跳水館以及深圳網球俱樂部4家市屬體育場館的審計報告。報告顯示,2007年4家體育場館從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后,截至今年6月合計虧損超2324萬元。
體育場館負責人則回應稱,將4家體育場館從事業單位改為企業經營,難以兼顧企業的“盈利需求”和服務全民健身的“公益性”,事業單位不能為了改革而改革,建議市政府對“公共體育場”進行重新定義,明確其“公益性”并將場館劃回事業單位,否則虧損難以避免。
應盡早制訂體育場館管養模式
今年7月30日至9月11日,深圳市審計局受市人大委托派出審計組,對4家體育館轉企改革之后,也就是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的運營情況進行了首次績效審計調查。昨日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深圳體育館、深圳體育場、深圳游泳跳水館和深圳網球俱樂部社會效益良好,但經濟效益不佳,截至今年6月,4家場館合計虧損超2324萬元。
此外,4家體育場館均未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屬無證經營;未簽訂資產委托經營合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資助經費未能落實;體育場館管理企業業績評價考核機制不健全,未建立符合企業經營的配套措施與制度,管理缺乏規范和活力;場館維修、養護不足。
審計報告建議,市政府相關部門應盡快完成4家體育場館的資產分割工作,以便場館盡快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手續,使4家體育場館改企后經營合法化。此外,還應該盡早制訂體育場館管養模式,經營收入分配和公益性服務的財政資助經費落實,加強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保障體育場館經營良性發展。
“我們不可能用納稅人的錢投資,掏市民腰包”
盡管自己負責的場館被審計證實虧損,深圳游泳跳水館館長劉勇立卻沒有排斥記者的到來,在剛剛過去的近3年時間里,他一直在想辦法為游泳跳水館“創收”,維持場館的收支平衡,保證國有資產不至于流失。而在此期間遭遇的種種尷尬卻讓他有許多話要說,在劉勇立看來,審計虧損的結果并不意外。
2006年底,隨著《深圳市市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正式發布,深圳游泳跳水館連同位于筍崗西路體育中心的深圳體育場、深圳體育館以及深圳市網球俱樂部一同被劃歸為“轉企”行列。改革之前,4家體育場館同屬于市屬事業單位,享受財政差額補助,除了做好市民健身和競技體育服務,場館維修和設備更新沒有任何資金壓力;改革之后,盡管仍能從市財政拿到補助,但數額逐年遞減,直至今年被徹底取消;如何賺錢成為場館負責人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我們也想賺錢,但場館能夠容納的市民有限,你要是把票價定高了,市民會問,納稅人花錢修的體育館怎么反過來成為賺錢的工具?如果定得低了,顯然不夠本,審計又說你盈利能力差。”劉勇立稱,包括虧損在內的諸多問題,跟場館的經營管理者沒有直接的關系,體育場館的公益性規劃和企業的現實逐利性矛盾,才是問題的關鍵,“我們不可能用納稅人的錢投資,掏市民腰包”。
場館內部“供血不足”,外部壓力不小
每到周末,深圳體育館的大門口總會間歇性堵車,在那里,大大小小的演唱會、文藝演出、體育競賽十分活躍,但熱鬧的背后,卻有著并不樂觀的現實。
“現在真是到了最困難的時候,員工工資都是靠租用場館的抵押金在發放。”深圳體育館副館長楊延濤接受采訪時表示,審計報告反映的只是虧損的數字,他和他的員工們卻必須面對慘淡的現實。
楊延濤說,造成4大體育場館集體虧損,有著場館自身的原因,也有計劃經濟時代體育場館走向市場的“不適應”。他舉例說,由于深圳體育館修建較早,此前的功能規劃僅僅是滿足全民健身需求,以及部分企事業單位開展運動會或者文化演出所需。但“轉企”之后,場館的管理者需要走向市場去找錢,能夠讓場館在滿足原有需求的基礎上產生更多效益,這是非常難的,尤其在剛剛推向市場的頭幾年。
“比如我們辦演唱會,現在這個場館肯定是小了,而一旦場館容量小,主辦方就會有擔憂,能不能賺錢,搞不好就打了退堂鼓。如果座位少,票價就會上升,前來體育館看演唱會的市民也會少,最后就沒有這個習慣了。”楊延濤說,很多演出方一聽說場館座位不夠,干脆就把演出計劃進行分解,然后找一些小場館進行多次推廣,效果比在體育場館還要好。
“真正面向市場的體育場館,從一開始就規劃有副館,以及系統的配套措施,除了主場館可以經營,對于不同的演出需求,能夠提供相應的場館,并開展有針對性的服務。”楊延濤稱,至少從現在來看,對場館進行改擴建的可能性非常小。
除了內部“供血不足”,體育館經營的外部壓力也不小,一個比較簡單的對比是,如果在香港舉辦一場演出,主辦方可能需要的批文也就一兩個,但在深圳,想要搞一場演唱會,審批手續辦下來就需要十天半個月甚至更長。尤其在體育場這種人群密集的場所,安保、消防都需要層層把關,部分座位出于安全考慮還必須空出來,主辦方迫于成本壓力,更愿意選擇別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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