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31日召開的2011年全國體育產業工作會議上,國家體育總局經濟司司長劉扶民作了《2011年全國體育產業工作報告》,全面總結了“十一五”以來,特別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頒布以來的工作情況,對“十二五”時期體育產業工作進行部署。
針對目前我國體育產業規模較小、發展水平偏低,體育產業發展面臨體制機制性矛盾等制約體育產業發展的焦點問題,記者專訪了劉扶民司長。
記者:
目前,我國體育產業發展狀況如何?
劉扶民:
按照“十一五”體育產業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初步建成了與大眾消費水平相適應,多業并舉、門類齊全、內容豐富、規范發展的體育產業體系;初步形成了多種所有制并存、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興辦的格局;體育產業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逐步提高,人均體育消費顯著增加,充分發揮了體育產業在拉動內需、調整結構、擴大就業、促進消費方面的作用,體育產業已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
記者:
劉鵬局長在“十二五”開局之年的全國體育局長會上,把“創新模式,盤活體育場館資源,拓寬公共體育服務渠道”作為推動解決體育重點工作中四個突出問題的首要問題,提出“要努力破解公共場館閑置率高、運營管理難”的要求。其進展如何?
劉扶民:
這一年來,為落實總局部署,各級體育部門、相關科研單位和大型體育場館單位,共同開展專項調研。本次調研范圍涵蓋總局直屬單位145個體育場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305個體育中心、752個大型體育場館,調研內容包括對外開放情況、舉辦大型活動情況、經營收入、盈利能力、管理模式、運營機制等。根據此次調研成果,總局起草了《關于規范體育場館運營管理的指導意見》。
記者:
隨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發布,體育產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如何突破體育產業發展瓶頸?
劉扶民:
我們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切實加強對大型體育場館運營管理工作的指導,盤活場館資源、提高使用效益。繼續做好各種經驗的總結、宣傳和學習工作;積極完善政策。組織專家繼續深入研究體育場館面臨的政策性問題,尋求破解問題的方法、措施,爭取相關部門支持,盡早出臺《關于體育場館運營管理的若干意見》;加強標準化建設,結合體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發展戰略,組織制定體育場館相關服務和管理標準。
第二、加大《指導意見》貫徹落實力度,進一步推動體育產業發展。積極探索研究推動職業體育發展的扶持政策,促進職業體育規范健康發展。爭取在體育贊助、體育捐贈等方面的稅收優惠。結合體育旅游專項調研,探索建立有利于體育旅游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繼續加強兩局合作,共同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出臺發展體育旅游實施意見。出臺《國家體育產業基地管理辦法》,明確產業基地的創建標準、認定條件和程序,鼓勵和指導各地做好各級各類體育產業基地的創建工作。
第三、完善標準法規,做好制度保障。出臺《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做好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錄的逐批報審發布工作,以及制度發布后的培訓、宣貫、許可、檢查等各項后續工作;結合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管理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切實履行職責,加強體育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管;加快各類體育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建立健全體育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體育服務質量認證制度。
第四,加強理論研究,建設人才隊伍。進一步完善體育產業統計工作,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出臺《國家體育產業研究基地管理辦法》、組織設立國家體育產業研究基地;
加強體育產業分會、體育場館協會、體育用品業聯合會業務建設;結合《全國體育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進一步加強體育產業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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