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深圳市審計局發布了《關于深圳大運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公告》。公告顯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為舉辦大運會共投入資金139.96億元,而大運會收入合計則為12.17億元。在場館建設方面,深圳大運會臨時搭建和改擴建場館占總場館數量的6成以上,但僅消耗了場館建設總投資額度的7%。大運中心建設項目部分前期費用未按規定招投標,涉及金額達314.29萬元。 場館建設花75.20億 深圳大運會共使用63個場館,其中政府投資新建、改(擴)建及臨時搭建場館61個,企業投資新建場館1個,企業現有場館1個。場館建設支出共計75.20億元。政府投資建設的61個場館計劃總投資66.11億元,實際支出58.06億元。其中:新建場館20個,支出52.80億元;改(擴)建場館31個,支出4.29億元;臨時搭建場館10個,支出0.97億元。而企業投資新建的深圳灣體育中心,尚未完成項目決算,按大運會實際使用場館分攤的項目概算17.14億元計入大運會支出總額。 而與大運會賽事直接相關的配套設施、專項設備、場館室外工程、場館周邊燈光與綠化工程等項目共26個,計劃投資總額22.98億元,實際支出19.86億元。 審計發現五類問題 此次審計發現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項目存五類問題: 一是部分項目未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公告稱,部分項目在大運會專項經費支出時控制不嚴,存在無預算、超預算、超范圍和標準支出等現象,累計金額1274.14萬元;個別項目未按預算執行,有的直到賽后才開始啟動。 處理:已移送財政部門處理。 二是部分項目未按規定實行集中采購,自行采購程序不規范。經審計,大運會非工程類采購項目共1450個。審計發現,部分項目違反政府采購有關規定,涉及項目62個,金額1132.18萬元,工程建設方面,大運中心項目部分前期費用未按規定招投標,涉及金額合計314.29萬元。 處理:已責令調整賬目,追回資金71.83萬元,并要求有關單位向財政部門專項報告,由財政部門跟進處理。 三是個別物資使用率較低,個別贊助資源配置不合理。 處理:大運會賽后資產(物資)處置小組已采納審計意見,分別做出妥善處置,未造成資產損失。 四是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善,造成投資增加。處理:有關單位按照審計機關的要求正在整改。 五是部分工程結算不實,偏差率超過5%。處理:已移送建設主管部門處理。 據新華社《深圳商報》 深圳大運會收支一覽 總投入139.96億 運行與保障支出44.90億場館建設支出75.20億配套項目支出19.86億 總收入12.17億 市場開發收入11.29億門票銷售收入0.58億參賽費等其他收入0.23億捐助物資折價收入0.0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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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0602號